在我们工作中,难免会遇到工伤,治疗一段时间后以为好了,结果又工伤复发了。那么,什么情况属于工伤复发?工伤复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?今天友帮法务就给大家讲解什么是工伤复发,工伤复发后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,以及工伤复发还能享受那些待遇等,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在我们工作中,难免会遇到工伤,治疗一段时间后以为好了,结果又工伤复发了。那么,什么情况属于工伤复发?工伤复发后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?今天友帮法务就给大家讲解什么是工伤复发,工伤复发后应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,以及工伤复发还能享受那些待遇等,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
一、工伤复发的含义
所谓工伤复发,指的是因公受伤人员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,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,但一段时间后,又在原工伤部位(伤口)会因公受伤带来的其它影响。不过,友帮法务在此需要提醒大家,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,或相一致性,才能确认为工伤复发。
举个例子: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、颈骨骨折,经治疗后骨折愈合,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、坏死等。
二、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?
根据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工伤职工工伤复发,确认需要治疗的,享受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。

三、工伤复发由谁来确定?
根据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复发确认工作。
特殊问题: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,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,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,工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,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。

以上就是友帮法务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工伤复发,以及工伤复发能享受的待遇和工伤复发由谁来承担责任的介绍,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人。深圳劳动工伤赔偿、惠州劳动工伤赔偿,有任何问题,可咨询友帮法务。友帮法务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:130 2882 8889(李律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