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,遗憾需要离婚时,那结婚前男方应当给女方一定的彩礼,在实践中就彩礼归属常常发生纠纷,在离婚时,有的会要求返还彩礼,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友帮法务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归还的介绍,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一、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1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2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适用前款第2、3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二、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
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1、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2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3、知识产权的收益;
4、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5、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三、哪些属于个人财产?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1、一方的婚前财产;
2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3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4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5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以上就是友帮法务为大家分享的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归还的介绍,离婚时要求彩礼返还是有法律依据的,但是应当符合上述彩礼返还的条件,不符合条件的,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,希望能够帮到有需要的人。